乒乓球作为一项广受欢迎的球类运动,拥有一套详细而规范的比赛规则。以下是对乒乓球规则的详细介绍:
一、球台
球台的上层表面称为比赛台面,应为与水平面平行的长方形,长 2.74 米,宽 1.525 米,由地面向上至台面高 76 厘米。
比赛台面不包括球台台面的侧面。
台面可用任何材料制成,应具有一致的弹性,当标准球从离台面 30 厘米高处落至台面时,弹起高度应约为 23 厘米。
台面应呈均匀的暗色,无光泽,沿每个 2.74 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一条 2 厘米宽的白色边线,沿每个 1.525 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一条 2 厘米宽的白色端线。
比赛台面由一个与端线平行并与比赛台面垂直的球网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台区,各台区的整个面积应是一个整体。
双打时,各台区应由一条 3 毫米宽的白色中线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区”,中线与边线平行,并应视为右半区的一部分。
二、球网装置
球网装置包括球网、悬网绳、网柱及将它们固定在球台上的夹钳部分。
球网应悬挂在一根绳子上,绳子两端系在高 15.25 厘米的直立网柱上,网柱外缘离开边线外缘的距离为 15.25 厘米。
整个球网的顶端距离比赛台面 15.25 厘米。
整个球网的底边应尽量贴近比赛台面,其两端应尽量贴近网柱。
三、球
球应为圆球体,直径为 40 毫米(允许误差范围在 40.0 至 40.6 毫米之间)。
球重 2.7 克。
球应用塑料或类似的材料制成,呈白色、黄色或橙色,且无光泽。
四、球拍
球拍的大小、形状和重量不限,但底板应平整、坚硬。
底板厚度至少应有 85%的天然木料,加强底板的粘合层可用诸如碳纤维、玻璃纤维或压缩纸等纤维材料,每层粘合层不超过底板总厚度的 7.5%或 0.35 毫米。
用来击球的拍面应用一层颗粒向外的普通颗粒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 2 毫米;或用颗粒向内或向外的海绵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 4 毫米。
“普通颗粒胶”是一层无泡沫的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其颗粒必须以每平方厘米不少于 10 颗、不多于 50 颗的平均密度分布整个表面。
“海绵胶”即在一层泡沫橡胶上覆盖一层普通颗粒胶,普遍颗粒胶的厚度不超过 2 毫米。
覆盖物应覆盖整个拍面,但不得超过其边缘。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手指执握部分可不予以覆盖,也不可用任何材料覆盖。
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夹层、覆盖物以及粘合层均应为厚度均匀的一个整体。
球拍两面不论是否有覆盖物,必须无光泽,且两面颜色不同。拍身边缘上的包边应无光泽,不得呈白色。
由于意外的损坏、磨损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体性和颜色上的一致性出现轻微差异,只要未明显改变拍面的性能,可以允许使用。
比赛开始时及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需要更换球拍时,必须向对方和裁判员展示他将要使用的球拍,并允许他们检查。
五、定义
“回合”:球处于比赛状态的一段时间。
“球处比赛状态”:从发球时球被有意向上抛起前,静止在不执拍手掌上的一瞬间,到该回合被判得分或重发球。
“重发球”:不予判分的回合。
“一分”:判分的回合。
“执拍手”:正握着球拍的手。
“不执拍手”:未握着球拍的手。
“击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执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触球。
“阻挡”:对方击球后,处于比赛状态的球尚未触及本方台区也未超过比赛台面或其端线,即触及本方运动员或其穿带的任何物品。
“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首先击球的运动员。
“接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第二个击球的运动员。
“裁判员”:被指定管理一场比赛的人。
“裁判助理”:被指定在某些方面协助裁判员工作的人。
运动员“穿或带”的任何物品,包括他在一个回合开始时穿或带的任何物品。
球从突出台外的球网装置之下或之外经过,或回击的球越过球网后又回弹过网,均应视作已“超过或绕过”球网装置。
球台的“端线”包括端线两端的无限延长线。
六、合法发球
发球时,球应放在不执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和伸平。球应是静止的,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和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
发球员须用手把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 16 厘米。
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在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
从抛球前球静止的最后一瞬间到击球时,球和球拍应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
击球时,球应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但不能超过发球员身体(手臂、头或腿除外)离端线最远的部分。
运动员发球时,有责任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
如果裁判员怀疑发球员某个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并且他或者副裁判员都不能确信该发球动作不合法,一场比赛中此现象第一次出现时,裁判员可以警告发球员而不予判分。
在同一场比赛中,如果运动员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再次受到怀疑,不管是否出于同样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
无论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时候,只要发球员明显没有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他将被判失一分,无需警告。
运动员因身体伤病而不能严格遵守合法发球的某些规定时,可由裁判员做出决定免予执行,但须在赛前向裁判员说明。
七、合法还击
对方发球或还击后,本方运动员必须击球,使球直接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或触及球网装置后,再触及对方台区。
八、比赛次序
单打中,首先由发球员合法发球,再由接发球员合法还击,然后两者交替合法还击。
双打中,首先由发球员合法发球,再由接发球员合法还击,然后由发球员的同伴合法还击,再由接发球员的同伴合法还击,此后,运动员按此次序轮流合法还击。
九、重发球
回合出现下列情况应判重发球:
如果发球员发出的球,在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时,触及球网装置,此后成为合法发球或被接发球员或其同伴阻挡。
如果接发球员或同伴未准备好时,球已发出,而且接发球员或其同伴均没有企图击球。
由于发生了运动员无法控制的干扰,而使运动员未能合法发球、合法还击或遵守规则。
裁判员或副裁判员暂停比赛。
在双打时,运动员错发、错接。
可以在下列情况下暂停比赛:
由于要纠正发球、接发球次序或方位错误。
由于要实行轮换发球法。
由于警告或处罚运动员。
由于比赛环境受到干扰,以致该回合结果有可能受到影响。
十、一分
除被判重发球的回合,出现下列情况(均是在比赛状态下)运动员得一分:
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发球。
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还击。
运动员在发球或还击后,对方运动员在击球前,球触及了除球网装置以外的任何东西。
对方击球后,该球越过本方端线而没有